我在职的厂是一家港资独资的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州,同属这家港资企业的还有一间厂在阳江.现在广州这间厂濒临破产,借了银行有几千万,已经没有了固定资产,还剩大概20名员工,阳江厂还在正常营运.到现在为止广州厂已经拖欠了我们20个员工有6个月工资,这周我组织了十几个人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工厂付清所有工资,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书.
问题:
假如说仲裁结果,员工赢了,是不是已经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好想快点去找工作,但现在又不能主动辞职.
假如说仲裁结果,员工赢了,广州厂还没破产的话,是不是要在某个期限内要支付我们所诉求的工资跟支付补偿金.如果它拒不支付呢,是不是要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
假如说仲裁结果,员工赢了,广州厂破产的话,它又没有资产,又欠银行钱,那我们员工是不是一分钱也拿不到.
什么情况下它可以破产,什么情况下它不可以破产.
如果广州厂破产了,那香港公司(投资人)用不用负责?它的子公司阳江厂会不会受牵连?
其它什么建议.公司把资产转移的时候是骗我们说公司要转型做只业务(即贸易公司).
谢谢各位了.......!
悬赏高分,请详细解答。
如果公司破产的话,是否还可以追究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追答如果法人代表或者投资人存在《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情形,即使公司破产,也是可以追究的。
有没有广州哪个记者的联系号码?不是热线哦。
追答没有,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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