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有哪些?

处分的内容?

一、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具体处分的内容有:

1、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8、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9、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3、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扩展资料:

1、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2、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3、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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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2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这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

(2)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

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4)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5)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扩展资料

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这应该作为党组织对违纪党员处理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违纪事实为根据,以党的纪律为准绳,使所给予的纪律处分与违纪错误的性质、情节相适应。实事求是贯穿于实施党纪处分活动的全过程。必须客观地收集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准确地运用党纪处分规定;必须做到有纪必依,有错必纠。

(2)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也是实施党纪处分的一项重要原则。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必须做到: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真正做到邓小平要求的“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制度和程序办事。不论对任何党员的纪律处分,都必须按照处理党内违纪案件的批准权限,由党的组织或纪律检查机关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上级党委或纪委对违纪案件做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提出,但是,当上级党委或纪委没有改变原处理决定时,不得停止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的权利都受纪律的保护,任何党员的行为都受纪律的约束,任何党员的违纪错误都必须受到纪律的追究。党内没有凌驾于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党的纪律又是公正的、平等的,同样的违纪错误应受到同样的处理,不同的违纪错误应给予不同的纪律处分。处理违纪案件必须以违纪事实为根据,以党纪处分规定为准绳,该重则重,宜轻则轻。绝不能因领导人的主观意志随意处理,绝不能搞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毛泽东在深刻总结党内斗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正确对待犯错误党员的方针,也是实施党纪处分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执纪工作中,“惩前毖后”,就是指对违犯了党纪的党员,一定要不讲情面地指出其错误,一定要按照党纪的规定给予恰当的纪律处分,以便使后来的人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治病”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惩处的目的,是为了教育。任何犯错误的党员,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坚持错误,积极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

资料来源:

1、人民网: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2、人民网:党组织对违纪党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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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9-19

  一、党的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定,实施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1、  警告,是指党组织和党的纪检机关对违纪党员提出告诫,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其认识错误,引起警觉,防止再犯此类错误的一种党纪处分。它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错误较轻,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违纪党员。

  2、严重警告,是指党组织和党的纪检机关对违纪党员提出严重告诫,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责令其认识错误,不得再犯此类错误的一种党纪处分。它是重于警告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所犯错误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

  3、  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这是重于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是党内的重处分之一。它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并且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

  4、留党察看,是指党组织和党的纪检机关对于那些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在作出开除其党籍处分决定之前,给予一定的考察期限,敦促其彻底改正错误的一种党纪处分。这是党纪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重处分。它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违纪党员。

  5、开除党籍,是指党组织和党的纪检机关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已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取消其党籍,将其开除出党的组织的一种党纪处分。这是党内的最高纪律处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同时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第3个回答  2016-09-30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其中,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这三种处分不影响犯错误党员继续行使党员权利.党员留党察看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年.留党察看期间,犯错误党员在党内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时,应全面研究有关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4个回答  2016-09-18
《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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