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起南京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为3363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随之调整。
自2019年7月起,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低于673.6元的,统一调整至673.6元;高于673.6元的,沿用其6月缴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须在本年度首次缴费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缴费银行各网点办理调整手续。社会保险费一经扣缴,本年度内缴费额不再进行调整。
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社保部门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20%=缴费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额;缴费基数是本人退休待遇计算的重要依据,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将越高。
扩展资料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上限为16842元/月。
2019年7月起南京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为3363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随之调整。
自2019年7月起,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低于673.6元的,统一调整至673.6元;高于673.6元的,沿用其6月缴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须在本年度首次缴费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缴费银行各网点办理调整手续。社会保险费一经扣缴,本年度内缴费额不再进行调整。
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20%=缴费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额;缴费基数是本人退休待遇计算的重要依据,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将越高。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缴费退费需要满足条件
1、自由职业者缴费与单位参保时合同期重复。
2、自由职业者迟办退休。
3、自由职业者死亡后继续缴纳社保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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