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做了15天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就是

是这样的,我们在一个培训学校学习期间有一家用人单位把我们招聘过去为他做事(翻新苹果手机)。开始用人单位说的是要求我们要在那里做的久,等我们熟悉后正式做的话就记件20元一部手机,不包吃住,没有底薪。在我们正式做之前有30元一天的生活补贴,也没说底薪,也没签合同。我们想到以后记件能有事做一天能装10几部手机,工资还可以就先接受了。可是我们做15天后老板就把15天的生活补贴450元给了我们说明天正式开始记件了,到了第二天老板就对我们说不要我们了,开除了。
请问懂法的大哥大姐们,我们这样还能要工资吗?难道我们这15天就只能领450块钱吗?这5天我们坐车吃饭根本就不止花了450,难道我们是倒贴钱打工啊!老板不给,我们找警察警察还说人家给了你450就行了......我们现在想找劳动局,请问有用吗?我就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该不该工资(问题就出在我们当初以为他说的能长期留我们,熟手后记件,我们没跟他说前面15天底薪,只说了生活补贴,也没签什么合同。但没想到他就这样把我们开除了,请问该如何?

按理说开始他跟你们讲情况的时候是你们自己答应的,他并没有强迫你们,做了15天也许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你们不合适就开除你们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在劳动法上,这样做事违法的,第一,按劳动法来说最低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第二,如果你想去劳动局上诉也可以,但是你要搜集到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件事,第三,看你老板有没有注册,如果他只是作坊式的那种,我相信即使你去劳动局了几率也很小,因为只要劳动局一找他他就直接走人了,反正就是一个小作坊在哪里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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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5
那警察不吃人饭的,当他放屁,你说的你们有多少人?人越多越好!找劳动局吧,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记住,这种事一定要闹得越大越好,不然没人会理你们。不管怎么说,最低工资保障一定会有的。三十元一天实在没道理!
第2个回答  2013-06-30
你们老板太坏了把!翻新苹果那好多的不就遭拉?哥们给他爆光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4
1、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员工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做好工作交接。根据你的描述,你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完成了自己的义务,所以公司应批准你离职,备:公司是3号批准的,那最快应该是6号可以走人。
2、至于薪酬,无论是不是试用期,只要你为公司工作,公司就必须支付你相应的劳动报酬,这个也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单位没有任何权力或理由扣除。至于你提到的加班费,如果真是因工作原因加班的,公司是必须支付加班费用的。另外,根据薪资支付条例规定,离职员工的工资应该在员工离职生效当天结清。
3、如果公司无故扣除你的薪资报酬,你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处理。该机构可以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机构。另外,你在交接的时候记得做好交接清单,并要交接人签字确认,并做好备份,已备需要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第4个回答  2013-06-15
给他暴光啊,翻新手机他能干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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