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在一个培训学校学习期间有一家用人单位把我们招聘过去为他做事(翻新苹果手机)。开始用人单位说的是要求我们要在那里做的久,等我们熟悉后正式做的话就记件20元一部手机,不包吃住,没有底薪。在我们正式做之前有30元一天的生活补贴,也没说底薪,也没签合同。我们想到以后记件能有事做一天能装10几部手机,工资还可以就先接受了。可是我们做15天后老板就把15天的生活补贴450元给了我们说明天正式开始记件了,到了第二天老板就对我们说不要我们了,开除了。
请问懂法的大哥大姐们,我们这样还能要工资吗?难道我们这15天就只能领450块钱吗?这5天我们坐车吃饭根本就不止花了450,难道我们是倒贴钱打工啊!老板不给,我们找警察警察还说人家给了你450就行了......我们现在想找劳动局,请问有用吗?我就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该不该工资(问题就出在我们当初以为他说的能长期留我们,熟手后记件,我们没跟他说前面15天底薪,只说了生活补贴,也没签什么合同。但没想到他就这样把我们开除了,请问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