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参加前任的婚礼,我一直秉持着分手即陌路这个原则。无论如何,我是一定不会跑去参加一位陌生人的婚礼的。
很多电影里面都有关于参加前任婚礼的桥段。《夏洛特烦恼》里的小幽默、《致青春》里的小文艺,《同桌的你》里的小清新。而最为经典的要数《前任攻略》吧。
新人专门在婚礼现场设置了“前男友桌”和“前女友桌”,集合了新郎的前女友们和新娘的前男友们,埋伏了两场危机四伏的相遇。婚礼上,前男友桌和前女友桌或称兄道弟,或针锋相对,或真情流露,或举杯彷徨。
无论你曾是多好的现任,恕我无法祝福已是前任的你。说我小心眼儿也好、说我三观扭曲也罢,婚礼是一个需要祝福的活动,我又不是圣母,干嘛没事儿去祝福一位陌生人呢?
你们能成为相互的前任,无非是经历了他找你分手、你找他分手、你俩相互想分手这三种情况。他找你分手,理由归纳起来不外乎这么几条:要么是有了新欢、要么是觉得你不够适合、要么是因为各种客观条件干扰爱不下去了。
一个当初觉得我不够好、不够值得去爱、没有勇气牵手共度余生的人,我为什么要去祝福他呢?你找他分手,更一目了然了,当初就没看上他,现在跑去凑热闹是为了看他进化的效果吗?至于你俩都想分手那就更直白了,当初都看不顺眼彼此,何苦现在还要多看两眼对方呢?
所以,即便当初爱得死去活来、分手哭得难舍难分、彼此有情有义都好聚好散。一个事实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当曾经维系你们在一起的爱情消失了,对彼此最大的尊重就是各自重回正轨,互不打扰。谢谢你曾给我笑容和泪水,我对你有过深情爱意和满心祝福,只是它们都属于过去那个时空。
至于现在我的祝福,它是留给现在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的,实在没有余额供他人消费。拜伦的这句“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真是被各种以爱之名的深情款款之徒用到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