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开车被人追尾(不存在改道或转弯没打转弯灯等因素),本来责任全在对方,但是由于我当时被撞出一段距离 一时慌张,在高速公路大量的车流情况下作出错误判断以为肇事车辆逃逸了,所以就去追。但是很快发现肇事车辆一直停在现场。由于在高速公路上无法原路返回,所以在几分钟内拨打了122报案并说明情况,122的指示是在原地等候,所以后来交警的判罚是说我肇事逃逸(郁闷啊)该负全责,请问这样的判罚合理吗?若不合理怎样申诉?
问题二:我已经“签字画押”认同我负全责,但是对方要将他的车拿到4S店修理,但是4S店里的配件的价格要远比市场价高,而保险公司只赔市场价的价格(我买的是全保)。请问:保险公司的赔偿和4S店给出的价格 这之间这差价到底该谁付?还有就是对方要求必须在他指定的4S店修理 合理吗? 到底在我要求普通的修理店修 还是在他指定的4S店修 法律有规定吗?还是让双方自行调解?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