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父亲于1993年去世,2001年,法院对父亲生前的房产进行判决,我得1/6,我母亲得4/6,我奶奶得1/6,现在我母亲和我奶奶先后去世,奶奶另外还有5个子女。我是我母亲唯一继承人。房子一直是奶奶居住直到奶奶去世,因为叔叔和我家有些矛盾,他说他要占着房屋,也不同意我用钱把不是我的份额拿回,我现在想要回我父亲的房子,所以想问下象这样的情况,他们不同意的要我的钱就占着房屋我该用怎样的办法把房屋收回?我是不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分割的话法院会帮我把钱支付给他们房子归我吗?
谢谢,我还想问下去法院的话我以什么名目起诉?被告是奶奶的全部子女呢?还是只要一个人就好了?
追答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
毕竟你说只是你叔叔,非全部人;不然就要全部作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