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项目监理部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质量及安全问题,而且问题比较严重。监理部已经向施工单位要求整改并发送整改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再次去现场巡查发现问题仍然没有整改。然后我们监理部再次现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不但不整改,反而还辱骂我们监理部人员。于是我们监理部已经向施工单位发送监理备忘录。
我因为为这事情感到生气,后来我就利用通知单及备忘录的信息,在发送备忘录后当天晚上登录建委(相当于建设局)的网站上点击了投诉举报这个链接,然后发了一封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信。
后来建委收到这个信息后,立即通知了质监站和安监站以及扬尘办,建委、质监站、安监站、扬尘办纷纷给甲方代表打电话。把建设单位骂了一顿,并表示这个问题一定要到现场来查。
当时在做这件事前和做了这件事后,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总监、总监代表、专监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人知道。
现在甲方就通知了施工单位和我们监理单位,现在正在调查是谁举报的。当时找到总监、总监代表,也问到我,我也没有承认(否认有这回事)。而且总监都吓得手脚发抖。因为他们不知道有这件事。
其他的都不多说,我现在就是想问:
1、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不整改,我向建委举报,为什么建委、质监站、安监站以及扬尘办是找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
2、像我这样的行为是否欠妥,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遇到这样的事正确的做法该怎么做?
因为本人是大学还未毕业的实习生,有很多东西需要向专业人士请教
另外我还举报了该项目部项目经理非法挂靠。与现场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