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
1. 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
2.
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
3.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政事。有时分设左右,以右为上,称为“右丞相”,“左丞相”。其中,“三公”中的御史大夫又是宰相的助手,负责监察系统。
4.汉承秦制,只是如果称为相国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
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
汉成帝时,何武以丞相一人难以处理繁多的政事为理由,建议立三公制。于是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遂以大司马、大司空、丞相为三公,这是旨在分散丞相权力的一项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为三,三公实际上是三个宰辅。
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改大司马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为最尊。
东汉初为了加强君主权力,权归君主,协以内廷尚书,三公仅为备员。以后,大权又转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成为一种空衔。三公制一直实行到东汉末。
汉献帝时,复置丞相,由
曹操担任。
5.三国时期的宰相在各国不同,
魏国称为相国,蜀国依然延续用丞相,吴国最初也是用丞相,后来设立左右丞相。宰相的权限在各国也不同,魏国的相国钟繇、华歆执政,不掌兵权,军权由大司马执掌。
司马昭担任相国时封晋公,始执掌军权。蜀国仅
诸葛亮担任过丞相,执掌军政大权,吴国的丞相开始也不掌军权,
陆逊任丞相时执掌军政大权。
6.
晋朝始建立省事,尚书省、门下省都是晋朝建立,开始执行多相制,重要事务由三司八座、门下三省共议,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长官开始具有宰相地位,与三公都被称为公辅大位、宰辅。
7.南北朝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8.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
9.唐朝的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参议政事的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是宰相。尚书令,以后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书仆射为长官任宰相职。
唐高宗后,尚书仆射只有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参议朝政的百官加参议政事、参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衔的也是宰相。
10.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袭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
五代基本都是以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各部尚书、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为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后唐和后周。
后唐明宗长兴四年( 933年 )九月敕:“冯?有经邦之茂业,宜进位于公台,但缘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后周显德年间,枢密使吴廷祚曾加“同中书门下二品”的名号。其他的宰相名号仍为“同平章事”。
五代时期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大,宰相的权力被皇帝侵夺的同时,本身开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务。宰相往往另判、领使、分管某一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几乎都是由宰相领判。
与唐代相比,五代时期宰相制度的一大变化是,宰相的品级得到统一固定和提高。
后晋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二品”,同时规定“以中书门下侍郎为清望三品”。从此,宰相的品级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书侍郎、门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为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
后晋这一宰相制度的变革,彻底改变了唐以来宰相品级较为混乱和不尽合理的局面。
与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个变化是,五代时期,宰相制度出现了首席宰相的制度,并被沿袭下来。后唐庄宗时,“豆卢革时为首相,故称之为首座相公”被认为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开始。
11.宋朝以同平章事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
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元丰改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左、右丞相。
宋太祖建国后,不断加强皇权,分化、削弱相权。宰相并不是一个正式官名,它实际上在隋代就是一个群体,是除皇帝之外的最高领导层。宋初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职权被一分为三,中央虽设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长官不经特许不得管理本司事务,成为闲职。实际权力归属“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又称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以同平章事为长官,多由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担任,无定员。此外,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行政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与政事堂合称东、西“二府”。“三司”(户部、盐铁、度支)主管财政,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构成最高辅政机关。
宋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
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两省侍郎改为参知政事。
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复参知政事。此外宗、宁宗、理宗都曾设“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由老臣或权臣担任,处理军国大事,位高宰相。
12.
辽朝设立北南两个官制
北面:北面又分北南两枢密院,北院掌军事,南院掌内政。
北、南枢密院分别下设北、南宰相府和宰相(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
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地位与北院面一样崇高,却并无实权。是国家用来养士的崇高机构。
13.金朝以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以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为宰相。
14.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左右丞及参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
15.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亲决国政。宰相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阁职渐重,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
16.清朝沿明制设内阁大学士,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军机大臣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明、清习惯上都称授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
晚清实施新政,仿日制设
内阁总理大臣为行政机关首长。
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