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2005年前我初一的时候由于喜欢上网。就私自借了我嫂的存折办理宽带。当时他说要交200块,包括猫的押金。后来因为我爸爸不肯再给我上网,就没给钱给我交网费,后来还一直用了两三个月。现在2009电信不知道怎么找到我嫂的电话。催缴网费。电信说网费200多,违约金800多。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时候也不知道有没有签合同。我记得我是打电话叫他们帮我开通,然后他们说要银行账号。里面只要先付200块就行了。就有人来帮我们装,后来一直没交钱。现在怎么要付那么多啊。不交会怎么样.郁闷。电信也太奸诈。半年后干嘛不催交。现在都过了快3年多了,知道怎么办的教教我。我现在也没在那附近工作了。我姐姐也催我~~~~晕了
如果签约送手机的话应该缴纳手机的购机款,和相应当时减免的的宽带接入费之类的。建议转让给别人使用,到电信局以移机方式办理,等协议期满之后再进行过户。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 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