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克隆属于什么手段

文物克隆属于什么手段

属于文物保护,可以参考藏品复制,克隆一个复制品参与展览,有利于藏品的保存,防止真品文物遭到破坏,用复制品代替珍品进行展览。

国有博物馆进行文物克隆主要出于几个目的:

一、为了保护文物,将克隆品代替文物进行展览陈列;

二、为宣传推广传统文化,将复制品出售。

所谓文物克隆就是指依照文物的体量、形制、纹饰、质地等,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克隆与原文物相同的制品的活动。

根据《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文物复制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保证文物原件的绝对安全,不得损坏、污染文物。文物复制应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文物复制。文物收藏或保管单位应与文物复制单位签订文物复制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为陈列展览、考古发掘出土文物移交、科学研究等用途的文物复制作品应按规定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严禁销售。陈列展览和科学研究中使用文物复制作品的,应有明确说明;文物复制作品应有表明复制的明确标识。

扩展资料:

在许多博物馆、纪念馆中,纸质类藏品数量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文献、档案文书、手稿、书法、绘画、报纸等,都是历史真实的记录,是研究历史的原始材料。此类藏品能够保存至今已相当珍贵。

在用于展出的过程中,离开了文物库房的存放条件,相比较其他藏品而言,这类藏品非常容易损坏。例如,潮湿、虫蚀、灰尘,光照等,会引起纸张变脆、破损、褪色、霉变、字迹消失。

因而,在藏品状态尚处良好的情况下,做成复制品,以替代原件展出,可以让原件在文物库房适合文物稳定的保存环境下,延长原件的收藏期。

从国际艺术衍生品发展现状来看,中国的文物艺术衍生品产业发展还非常初级,以至于古文物复制品占据了艺术衍生品的一大块内容。文物艺术衍生品又不单只是利用不同的材质来复制,其文化内涵要通过艺术创新而凸显出来。艺术衍生品的制作标准应该高于对原品的“简单复制”。

目前国内的文物艺术衍生品行业最大的弊病在于不能提供好的产品给大众,业内人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思路去经营艺术衍生品。在中国的许多博物馆柜台中售卖的许多艺术衍生品就是馆藏的复制品。

文物艺术衍生品可以被划分为三类:

一、完全根据原有文物艺术品的特质的艺术复制品。

二、伴随原有文物艺术品的存放和展览场所而进行售卖的艺术纪念品。

三、如北京故宫“朝珠耳机”那样的对原生文物艺术品的形态和文化要素进行丰富加工,进而形成别具一格的文化创意产品。国内目前缺乏第三类的创意型的文物艺术品衍生品。

这与很多博物馆的经营体制阻碍文物艺术衍生品产业发展有关。很多博物馆,普遍经营性质不强,大多以公益身份亮相。现在已经有一些博物馆开始有这方面的意识,但现在都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藏品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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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3
应该是属于文物保护,可以参考藏品复制,克隆一个复制品参与展览,防止真品文物遭到破坏
第2个回答  2018-06-24
属於造假手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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