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份额,申请强制执行

遗产继承份额,申请强制执行我父亲过世,在和我母亲之前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一子。
他未尽赡养义务。等我爸去世后跟我和我妈打官司争财产。我家只有唯一一套住房,我和我母亲居住。
他是原告向法院主张房产的六分之一需要变现给他。
法院最后判决他享有房产的八分之一份额,其他驳回诉讼请求。他未再提起上诉。
现在我收到对方申请的强制执行通知,也没写清执行什么,就写要执行。然后需要报告我的财产情况。
这种情况会执行什么?判共有房本?还是判他钱?

在不动产遗产继承份额确定后要求分割而产生的纠纷,在申请强制执行与另行起诉中,对于不动产遗产继承份额确定后要求分割的,应另行起诉,而不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其中在第1款第(4)项明确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根据该规定,不具体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上,不能作出申请执行的依据。这一情况的原判决内容是对各方当事人对讼争房屋所有权各自享有份额的确认,原判决是确认之诉,不是给付之诉,不具有具体的给付内容,因此,不能以此为依据申请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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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4
对方要继承房产,则要按市场价补足八分之七金额给你。
对方不继承房产,你按市场价补八分之一金额给他。追答

原告诉求变现,则按第二条给钱就行。

追问

他申请变现,法官驳回了,法官说,我判份额,不牵扯变现,也没有对房屋进行评估

第2个回答  2017-06-04
把钱给他,你的这套现有住房市值多少?照八分之一给他。追问

就因为家里没钱,父亲看病都花光了,法院才判的他份额

追答

那就如实报告你的财产状况。钱分期给他

追问

我们审判的时候根本没把房子评估作价,无法判定给他多少

追答

是这样,你们是合法第一序列继承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死者名下房产时,所有过户税费是全免的、但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这个额度是房子评估价的2%,你不做评估,怎么收取你这个公证费2%??所以~~必须评估,当然~~如果公证处说不需要评估,而给你们一个你们可以接受的公证费收取额度,那样的话,是不需要再做评估的!去房管办。想要点钱而已,也是为了以后卖房子时要多少钱,目前的所谓评估,经济利益呀,按比例收评估费的!评估一下也好的,知道值多少钱。对的,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要更改,而房产局的人是不知道你卖不卖 要更改名字也是要花钱的 相当于过户了。

知道吧,就是你要去办理过户

追问

嗯,房本需要提现他的名字我知道

现在法院执行什么我是不太明白,是执行让我过户给他八分之一吗

追答

对比方说去评估这套房值80万,你就得给他10万。评估费1.6万。再扣2000给他9.8万

追问

他要求过户,我们支付这个费用?不合理吧

追答

为什么?人家有这个权利啊

追问

他申请评估房屋也是应该向法院申请,法院同意后才能请专业评估团队评估

现在就到执行这部分,根据原审判书,没有提到给付条文,所以他无法要求我以折现的方式付款,而且,就算是折现,总要有依据,你所谓的评估房产也是先提交法院,人家给出判决后,才能评估房产。对吧?而他自己怎么可能有权利自行评估房子呢

追答

法院不是已经判了么。没有上诉,是同你们认可,现在对方要求强执,那么你就得做出回应。第一,不管有没有这场官司,你要办理遗产继承。只要办理你就得去公证处评估房产,这是必要程序。

评估房产不是法院,是公证处

追问

明白了,然后如果他非得要过户八分之一的房产,收的费用是不是应该他承担呢?

追答

可以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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