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有没有倒发车,异地经营的情况

如题所述

客车超员后,必然有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挤在车厢内,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如急转弯、刹车,很容易造成乘客在车厢内磕碰,容易发生“客伤”事故,特别是对一些根本没有任何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孩子,像这样超员行驶,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就算是一个急刹车,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由于客车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超员危害:分析客车超员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客车车主及驾驶员受利益驱使,为了多拉乘客多赚钱,同时反映出部分车主及驾驶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客车超员给安全行车带来严重隐患,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而超员客车因知自身违法,害怕被重罚,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铤而走险,更增加了安全隐患。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载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第三款规定,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1、少数客运车主和驾驶人唯利是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客运车主和驾驶人将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第一目标,忽视交通安全,在行车过程中只要有人招手,不管是否超员,便停车揽客。跑一趟拉10个人的费用和拉50人的费用没有多少区别,所以少数车主和驾驶人都愿意多拉客多赚钱。 2、忙闲不均,运力与运量不平衡。 目前客运班线,特别是农村专线客车,受季节和逢场天的影响较大,农忙季节和平日乘客较少,显得运力过剩,而农闲、春节期间,特别是逢场天乘客猛增,又显得运力严重不足,平时运量不足与逢场天的运量过剩的矛盾比较突出,所以逢场天是农村线路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高发期。 3、管理力量不足,查处难度大。 一些客运车主和驾驶人为了逃避处罚,常在进入自己行经线路的路口雇请专人为其放哨,一旦见到交警部门车辆驶入该路段,就电话通知车主和驾驶人,使交警部门很难发现其超员违法行为。 4、处罚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强。 客运车辆超员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根据客运车辆超员的多少,规定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不等的罚款处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说情风的影响,往往都未就上限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也未全部将查获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抄告给运管、安监部门和运输企业,没有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5、宣传教育不深入,安全意识不强。 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虽然持续不断地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但宣传的形式不多、内容不丰富、针对性不强、范围也不够广泛、深入,人民群众特别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不强,驾驶人驾驶客车超员、群众搭乘超员客车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时还有少数群众不但不认为公安交警部门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反而阻挠交警执法。 二、治理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安全意识。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把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作为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治本性工作措施来抓。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宣传、教育、司法、乡镇人民政府和运输企业的联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要用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案例,宣传交通事故给社会、家庭、自身和他人带来的痛苦,使群众从心灵深处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2、增加运力投放,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赶集、走亲访友对交通运输工具的依赖度越来越高,交通运政部门虽然每年都在增加运力投入,但离人民群众的出行要求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农村专线客车受“线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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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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