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法院实行的是两审终审的审判制度。
我国的审判制度,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人民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第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根据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审判的一审和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判决和裁定,一经宣布即发生法律效力。
现在会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但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1、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2、我国保留了死刑制度。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