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请问会计分录如何做?

2012年预缴了所得税12243.25元,全年亏损,应补退12243.25元,汇算清缴调增后,,实应补退10008.55元,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求详细的会计分录!谢谢!
详解:汇算清缴后,利润总额由-126426.91元调至136626.42元,调增后利润总额为9738.81元,实际应纳所得税2434.7元,应补退所得税额为10008.55元。

    调整应退交企业所得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8.5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8.55;

    结转未分配利润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8.5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8.55;

    对于企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的调增或调减数据,是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一般只有更改计税基数就可以了,所以只需调整应退企业所得税额,做为2013年所得税额的抵减数。(因为税局一般是不会退还企业多交所得税额的,只有放在下年做为的抵减数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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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0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税款 10008.5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8.5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8.5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8.55
2013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还是照常计提,再与“其他应收款-应退税款”科目相冲。
第2个回答  2013-06-10
这个不用做分录
你预交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12243.25
代:银行存款12243.25
汇算清缴
借:所得税2434.7
代:应交税金--所得税2434.7
这样就在应交税金--所得税借方,啥时上交,冲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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