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临床试验病例数估算的公示和使用

N=【P1×(1-P1)+P2×(1-P2)】/(P2-P1)2×F(α.β) N=估算的应试验病例数 P1=标准药(对照药)估算的有效率,假设P1=90% P2=试验药预期优于标准药时的有效率,假设P2=95% α=一类误差(TypeI Error)常定为0.05 β=二类误差(TypeII Error)常定为0.10,1-β=0.90 F(α×β)=10.5 F(α×β)可查表得到表F(α×β)值β(TypeII Error)0.05 0.1 0.2 0.5α(TypeI Error) 0.1 10.8 8.6 6.2 2.70.05 13.0 10.5 7.9 3.80.02 15.8 13.0 10.0 5.40.01 17.8 14.9 11.7 6.6N=(90*10+95*5)/(95-90)2*10.5=578问题:1、此公式是否正确,适用于什么情况的病例数估算?2、如果不是各类检验都通用的,可否赐教非劣、优效、等效设计的病例数如何估算?单侧、双侧检验在公式中如何应用呢?3、计算得出的N是指试验组病例数吗?谢谢高人指教!

样本量的估算有很多方法,主要取决于:1、变量类型2、研究目的和类型3、经费等。你这个公式:1、是用于分类变量,主要是二项式分类变量的2、优效3、有点问题(尤其是分母是P2-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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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8
个人浅见:一共两种方式计算样本含量。一是直接查表。一是公式,有3个,但好像没见过你写的公式。可以查下卫生学或者医学统计学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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