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我是5月7号旷工离职的,单位说因为是旷工离职的所以我4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当初...

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我是5月7号旷工离职的,单位说因为是旷工离职的所以我4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当初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这一条,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这么做是违法的。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应该支付的。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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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8
这要看你原单位是上发薪还是下发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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