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初三学生 这个月才开始在外全全托 结果我们班有家长眼红告校长说我们全托 如果我们不回来上课就告教育局 于是校长让我们回来 班主任说我们被班里某些人盯死了 只要不在学校上课就要告 因为我们是在校学生 必须在学校 不然就要开出学籍 请问真的有这个规定吗?
可是我们班有家长眼红 也不知道是哪个家长 班主任说如果我们走 那个家长知道就马上告教育局 请问这不允许吗?
教育局不管这事。家长跟教育局签个协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