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盗用消防栓的水可向水务公司或者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消防栓是消防部门管理的,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或是经过批准才能使用。”私自接用消防栓取水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25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私自开启消防栓,不仅浪费水资源,更容易损坏消防栓,给正常灭火救援埋下安全隐患。此外,随意启用消防栓还可能会造成附近居民水压不稳定,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用水。
扩展资料
处罚
偷盗消防栓内的自来水属于普通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如盗窃金额低于2000元,尚未达到盗窃罪的起刑金额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一次盗水2000元(含)以上或多次盗水,将面临3年以下刑事处罚,偷盗自来水量特别巨大者,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参考资料:安吉县人民政府网-有人盗用消防栓水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