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但不是轻伤,双方协商不了,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架,但不是轻伤,双方协商不了,派出所怎么处理

双方打架是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报案后,公安机关可以处理,但如认为其处理不当,可以向上级机会提出复议。打架如果造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进行民事赔偿的,但应在一年内提出起诉。
法律分析
在派出所的警察调解打架事件之后就会针对相关的情节判断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是在检查发现没有受伤的情况之后就不会再继续追究影响社会治安的责任,当然派出所依然会履行其教育打架者的职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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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2
您好, 打架报警之后到派出所,不够成轻伤,但双方都没协商成功,派出所应当对双方分别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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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11
这个一般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如果双方能够自愿协商解决,则行政处罚可能会不再适用。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派出所也就是帮助调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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