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银行取得1年期借款500 000元存入银行。
2. 接受投资人投入的设备一台,评估作价80 000元,投入的材料价值30 000元。
3.接受某单位捐赠的设备,其价值20 000元。
4.以银行存款12 000元上交上个月税金。
5.收到出租包装物押金3 000元,存入银行。
6.从银行取得临时借款50 000元直接偿还前欠的购买材料款。
7.收到某单位所欠本企业货款17 000元存入银行。
8.财务处李明预借差旅费2 000元,以现金支付。
9.购进一台设备,价款20 000元,运杂费2 000元,增值税3 400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投入使用。
10.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8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00元,对方垫付运杂费4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结转材料采购成本。但材料价款、税金、运杂费尚未支付。
11.购进甲材料200公斤,单价90元,购进乙材料300公斤,单价4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5 100元,款项未付。
12.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甲、乙两种材料的运杂费500元(运费按材料重量比例在甲、乙两种材料之间进行分配)。
13.本月共发出甲材料51 000元,其中生产A产品耗用30 000元,生产B产品耗用18 000元,车间一般耗用2 000元,行政管理部门耗用1 000元。
14.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60 500元,其中,生产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7 000元,生产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18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4 000元,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工资11 500元。
15.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
16.李明报销差旅费1 500元,余款退回现金。
17.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 600元,其中,车间用固定资产折旧3 900元,行政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1 700元。
18.将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成本(A产品生产工时6 50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3 500小时)。
19.已知该企业月初在产品成本为3 400元,其中A产品为2 100元,B产品为1 300元;A、B产品本月全部完工,计算并结转本月完工A产品和B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
20.没收愈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18 000元
21.收取客户未履行合同罚金10 000元,存入银行。
22.销售A产品一批,价款85 000元,增值税14 45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23.以银行存款2 270元支付销售A产品的广告费。
24.行政管理部门某职工报销差旅费920元(原借1 000元),剩余款项退回现金。
25.预提银行借款利息1 200元,
26.按销售收入的5%计算销售A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27.结转本月已销售A产品成本41 450元。
28.结转各项收入、费用账户。
29.计算利润总额,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并予以结转。
30.按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31.将剩余利润的40%分配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