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户籍证明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
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申请的当天。
扩展资料:
办理户籍证明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