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通过法院起诉,但人现在联系不上电话

我和老公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通过法院起诉,但人现在联系不上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现在律师说走公告送达程序。请问从公告送达到判决大概要多久?如果对方一直不出面会有影响吗?

一方拒接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18
你知道老公具体在哪里的,可以直接带着法院法官去当面送达传票材料追问

就是现在不知道对方去向,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而且出去很长时间人联系不上,律师说只有公告送达,想问下从公告送达到判决大概要多久?

追答

如果确实不知道具体去向的,只有公告送达。然后开庭审理,公告期限是六十天,开庭差不多再公告开始九十天之后,判决之后再公告判决书一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8
三个月 你起诉三次你老公还没出面 那就自动离婚的追问

我现在已经通过律师起诉到法院,如果按现在这种情况人联系不上短息不回,通过文书送达也要三个月吗?

追答

要的 法院会派人去联系你老公 要三个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