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如题所述

1、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使用年限与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2、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

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在小区车位归属的问题上,主要有这两个问题:

一是对车位的客体认识。车位,尤其是地下车位究竟是什么物?是房屋建筑物的附属物、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或共有部分、抑或是地下空间权的客体?

二是能否登记?如何登记?是单独所有权、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专有部分所有权、抑或是房屋的从物。

发生上述纠纷的根本原因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影响了业主正常停放车辆的权利,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则在于确定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归属,从而才能厘清各主体之间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小区里面的地下车位的产权:

1、从土地性质方面看。只要是车位独用的土地,就可以办理产权。独用的土地是商用性质与住宅性质都可以办理产权。但是公用的土地车位不能办理产权。

2、从交易性质来看。地下车位进行出售的时候,可以办理产权证。地下车位出租,并不做出售获利,不可以办理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一般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

地下停车位的最长产权年限为50年。一些商业办公立项的项目,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甚至更短。

2005年,北京市工商局推出的《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中,在计价方式上,对停车位提供了按个和按车位面积两种计算标准,付款也有一次性付款、分期、贷款,消费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车位也有公摊面积,购买合同上会写明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但是如果按照面积销售,就会出现业主和开发商细扣面积的情况,甚至要求和购买住宅一样,要求交付后按照面积多退少补,因此开发商为了省事,绝大多数都是按个出售。

一个项目的土地做规划时,就已经规定了地下停车位以及地下人防工程的面积,具有产权的停车位是可以出售,并办理产权证。同时,地下停车位的最长产权年限为50年;一些商业办公立项的项目,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甚至更短。

扩展资料:

一般车位分为两种:

一、产权车位:

车位和房产一个道理,房产证是永久的,而土地证是有期限的。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

所以不需要为产权车位使用年限的问题担忧。部分地区车位产权和房产产权是合并登记的,不单独发证,但有的地区则是分开办理的。

二、使用权车位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的行为。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签合同时最紧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要问清“年限”,如果到真出问题的时候就只能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了。

这些车位不能买卖

1、地上停车位

《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

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如果当初修建小区并未规划,后期划分的停车位是无权出售的,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

2、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这个是要看合同规定的),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有的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所谓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所以由人防工程改造成的车库收益归属于全体业主。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京小区地下车位超15万 提防"长租50年"为无效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买房顺便买个车位?你必须知道车位产权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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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1

1、产权车位

车位和房产一个道理,房产证是永久的,而土地证是有期限的。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需要为产权车位使用年限的问题担忧。部分地区车位产权和房产产权是合并登记的,不单独发证,但有的地区则是分开办理的。

2、使用权车位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的行为。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消费者租赁车位,即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物权法》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

人防车库作为车位的一种特殊存在,因其特殊性质和目的,其所有权是归人防工程部所有的,是属于国家的,开发商无权处置属于人防工程改建而成的车位,只能暂时租给用户,而不能进行买卖。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车位产权 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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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住宅的话是70年的使用权,如果是车位的话,车位是属于商业范围,只有40年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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