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3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适用的规定。
本条基本未作修改,只是在法律适用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合同法分则虽然没有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但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著作权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本条明确规定,关于违约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都必须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就会给对方造成损害,违约就应承担法律责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和权利转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一方的违约行为都会给另一方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违约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两种情况,例如,图书出版合同中,作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稿义务,或者出版者未将作品出版,即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作者虽然提供了稿件,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供稿,或者出版者逾期出版,即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这两种情况都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