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申请普通护照--2012-08-31更新
http://www.sz.gov.cn/zjblfwzt/crj/bszn/201208/t20120831_1995986.htm(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2、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二)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