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
硕士研究生:指由两个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各方单位及其有关的
学科专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具备相应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条件。可以是高等学校之间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之间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应能充分发挥参加单位各自的优势,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每年需缴纳委培费,培养过程主要在后者大学完成,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前者大学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和
派遣证。
拓展资料:
联合培养是一种新的
教育理念和模式,简单的讲,就是双方或者多方一起培养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你接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知识面也是更加宽泛的,是满足社会对
复合型人才要求的全新教育模式。为了更好的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使研究生具有
创新思维和多元化视角,很多高校开始与国内高校及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以此来加强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学生之间的沟通以及中外文化的交流。
这种模式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模式有些相似。具体操作方法是:研究生入学后由所在学科点和企业商讨安排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学校导师负责制定培养计划,并与企业导师充分协商,为研究生选定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文献检索并做好
开题报告,第二学年进入企业开展课题研究,按要求完成论文后回校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