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伤残金及医疗

我是山东安丘的,我有个大爷是退伍军人,无子女。因当兵患有精神病,二级伤残。现在潍坊退伍军人康复精神医院。国家供养。因年级大了,患有疾病。现在医院建议外出治疗。这种情况还能领伤残补助金吗?如果外出治疗费用,民政局报销吗?

1、部队评定残疾等级是有讲究的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除了较高的抚恤金以外,分散安置的发给当地平均工资的40%-50%的护理费,一般不再安置工作,除了 企业和个人认为力所能及者之外;
  2、评定5-6级的残疾军人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城镇户籍的安置适宜的工作(如办公室、室内、仓储管理等非体力工作);
  3、评定级别在7级以下(最小是10级)属于轻伤或轻微伤一类的,一般无需加以照顾。换句话讲,如果是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的,还不当一回事那。
  4、凡是部队受伤者,国家在其退役时已经发给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2009年以后国家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商业保险金发给,最轻的10级也有近万元的残疾商业保险金补贴。因此对企业来讲也不是聘用了残疾军人就是增加了负担或者累赘。
  5、安置在你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应该是与普通员工一养待遇,唯一需要照顾的是国家规定旧伤复发的休假期按照工伤待遇处理,当然有的企业、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人性化味道重一点,把残疾军人的所有病假都作为工伤待遇,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当然这也需要医院的证明和企业的准予才行。
  6、员工提出离职或单位提出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你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的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取考虑:如果就是部队里的伤情,企业就和普通员工一样处置;如果是在你单位的新伤(有工伤认定的结论)那你们就要按照企业员工被认定的工伤待遇处置(不含部队旧伤处置),一般就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相应的补贴和赔偿。
  7、你的第二个问题实际上我已经回答了一半了,残疾军人的受伤致残是由国家用抚恤金的方式予以补偿的,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
  8、医疗费的问题国家是中央规定的:1-6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予以保障,就是讲不管是在企业、无业、创业、在农村务农等等,均有国家保障和承担,当然在企业的就有企业作为一般员工缴纳社保基金(含医保基金),超出一般员工待遇需要自费的,也有两种形式处理。一是像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一样直接在医院电脑里有医保基金承担,二是大部分地区每月发给按等级不同额的医疗补贴,节约50%归己,超出有医保局报销。7级以下的就和普通员工一样了(无业、务农也是同等待遇),仅仅是自费部分过高,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而已。
  在此,作为一个残疾军人也希望你和广大的人民一样善待残疾军人,尽力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既然是个军人,那就一定会把军队的传统带到企业,做好排头兵的。我们残疾军人中身残志坚,自我创业成功的,据我知道就不少,我们不会给军旗、党旗丢脸追问

你讲的我不明白,2级伤残。国家供养,每年都会有伤残补助。难道国家供养就不在发放补助啦?

追答

这个应当不会 国家每年都会发的

追问

每年发放的补助我们都没有见到,我该到什么部门申诉

追答

民政局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8
一楼回答你的有点复杂了,还是由一个五级老残回答你吧:
1、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医疗在医保范围里的医院是由国家法定保障的。各地执行不一,比如上海广东就是全免得门诊和住院费用,山东你最好问一下当地民政局门诊的报销比率,住院那是没有问题的。
2、如果国家集中供养的,那么就没有了护理费,而对于二级残疾军人来讲,护理费就是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90%,,不是一个小数字。而回到家里以后,就有民政局发放此项护理费,不要小看此项护理费,那是在你大爷故世以后(请谅解我的不恭)你们家属可以接续领取得钱。
3、至于伤残补助金是2009年以后的事情,对你大爷和我们南疆受伤退役的残疾军人来讲没有的事情。可能你讲的就是门诊医疗的补助金,那是有的地方按照级别发放的,你最好问一下当地民政局门诊的补助金(打个电话就行),另外对于因为治疗自费费用过高的,民政局还会予以临时性的补助。
4、如果我讲的第二条,民政局不能予以对待的(因为你大爷没有子女,不知道有没有妻子,都没有的那么就可能会没有了)你们就是一推三五六的,还是让他住在荣军医院的好。(理由可以自己找一个,就是没有条件予以照顾,亟需国家负责,他们是不会不管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