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人拿走了怎么办?

快递到的时候我不在,他说给我放到传达室,我同意了、然后下午去拿的时候已经不在了、也不知道是谁拿走的,怎么办啊?是谁的责任?

找快递公司啊!只要没有你签收,你就可以找快递公司。这个有明确规定的。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他都没有证据吧。再说了,这个东西交接,应该有手续的。给门卫,传达室或者前台,都应该有人签收的,米有人签收。他说的什么都没有用。如果这样快递也没有责任,那下次,是不是有N多快递员,自己看到好东西,都拿回家。回头客户查,就说放传达室了。传达室没有签收。这会是什么后果?免费代管,也是有责任的,丢失一样要赔的,如果是传达室有人在签收单上签字了,就问快递公司,是谁签收的。去找他。最好你就直接要快递找传达室。自己才不要去得罪自己长期工作生活地方的人。
同样,如果包裹没没什么价值,就算了吧,没必要去浪费那么多精力,闹得大家都不开心。下次就长个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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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快递被公司签收被别人拿走了,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快递被别人拿走了应当请求销售者赔偿货款及邮寄费。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表示,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虽然销售者已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发运,但在运输过程中,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送货时未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擅自将货物交由他人签收,销售者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故对消费者请求销售者赔偿已付的电脑款及邮寄费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18-05-18

    首先确认是不是被家人、朋友或同学代收。

    如果不是被熟人签收,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签收之后,快递又被别人拿走,那就是自己的责任;如果是别人签收了快递,如果能拿到证据,就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可以以“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卖家无权拒绝。

快递: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 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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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23
快递被人拿走的话,你可以在周边看一下是否有监控,有监控的话最好了,假如是没有监控的话,你可以去那个送快递的人,你可以去那里投诉他,他并没有交给你本人就签收了
第4个回答  2013-03-19
首先明确下,你同意放在传达室,意思是让传达室的人帮你接受吗?如果是,那查单号看签收的人是谁,直接找他!如果没人接收,那就直接找快递员,因为快递员必须有签收人才能交出货物追问

没有人签收,他只是放在那里了、

追答

那你就找快递公司,既然没有签收人那就是快递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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