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车半年左右时间发现是事故车,现如何维权?

律师您好,我于2013年8月29日在二手车交易上场买了一辆二手车,已过户,售价是11万(当时这车正常的二手市场价就这么多,并不便宜),有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为证,由于当时是熟人,就没有签合同。现在发现是事故车,我这边查到这车之前的出险记录,出现时间是2011年9月,当时保险公司定损是12万元。我这边还有一张原车主在出过事后卖给二手车市场的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上面写着4.5万。现在我分析了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对方声称自己在收购的时候不知道是事故车,所以不存在欺骗我。但是他收购这车的发票上是远低于当时市场价的4.5万元,这是不是就足够说明他知道是事故车?第二种可能是对方谎称当时已告诉我是事故车(因为没有合同),是我非要买。但是我买的是11万,当时的市场价就这么多,如果已经告诉我是事故车,正常人是不会以11万买的。请问各位大侠,我分析的有没有道理?另外,我这种情况现在如何维权?唉,熟人啊,宰人啊。

可以起诉。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7月,付先生通过优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估公司”)的“优信二手车平台”与厦门市壹品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品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协议约定,付先生以25.8万元的价格向壹品车公司购买某品牌二手车一辆。

协议中还明确,如车辆属于重大事故车,付先生要求退车的,壹品车公司应在3个自然日内向其退还全额车款,并配合完成车辆回收及退车过户等手续。

2018年2月,付先生对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车辆为事故车,等级为E级,即全车结构件发生多处损伤,加强件和覆盖件有修复、火烧车、水泡车情况。之后,付先生起诉壹品车公司、优估公司及原车主。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付先生与壹品车公司签订的购车协议合法有效。根据付先生提交的《车辆检测评估报告》,法院认定车辆为合同约定的重大事故车,付先生有权依合同约定解除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网-二手车竟买到重大事故车 消费纠纷案例教您依法维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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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2005年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卖方需要向买方如实提供车辆使用,检验,事故,抵押等信息。
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车还款。
证据问题不必担心,谁主张谁举证:对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没有,自然不需要证据。这时需要对方拿出已告知的证据。
欺诈是谈不上的,无法证明对方明知,他只是民法通则中的过错方,需要告知你车辆出过事故而没告知。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7
首先,你提出的2013年8月29日买车,我估计是2012年,你写错了。
基于你这种情况,可以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是指你有对方知道该车是事故车的证据,向法院申请撤销你与他人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理由是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对方说你是在知道是事故车的情况下买了车的话,你也可以让对方出示他确实告知过你是事故车的证据,估计他也拿不出什么证据,这样来说,维权就会比较艰难,两方都没有什么证据。
第3个回答  2018-08-18
我也刚买了一辆二手车,跟你情况基本一样,问下发布都者,你这事最后怎么处理了
第4个回答  2018-03-13
我也买了二手车过几天发现是事故车去检测膝部气囊弹出侧气囊弹出多没修好安全带也坏了收不回去可是钱已经付了 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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