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致十级伤残怎么索赔

我在去年的10月份,和人打架,是互相厮打,对方为轻伤,我被打伤眼睛是轻微伤,我现在被判缓刑,并且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但是现在我在天津市眼科医院检查出斜视,有派出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并且在司法鉴定咨询后属于10级伤残评定标准,我现在想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合理损失,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额度要求多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去年十月至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日期)营养费,护理费和将会发生的手术费用吗?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因为是互殴,互相厮打,判决的时候定责后,该如何判定对方对我的赔偿呢?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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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7、医疗费=治疗病情的实际花费数额
第2个回答  2021-03-14

第3个回答  2013-03-14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精神损失费看当地最高的精神损失费,比如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失费最高5万,十级5000比较合适。人伤有过10万,因此1万差不多。
2、费用都会支持的,但是怎么赔就看责任怎么定。如果你全责,人家也就意思下就可以了。追问

我俩是因为口角然后约定去打架,一起走到人少的地方之后就进行一对一的互殴,我打了对方几拳,对方也打了我几拳,是我先动的手,后对方报警,这样能算是我全责吗?还是5,5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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