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话,是不是只要交个辞职报告就ok了?

我在苏州工作,当时合同签的是三年,但是我干了半年,想回家了,想辞职,是不是只要交个辞职报告就行了啊?要提前多久交啊?
另外,合同上面没说要交违约金,它只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那我要不要交违约金啊?
万一老板没有同意我的辞职怎么办?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就你提问内容回答如下:
  1、辞职不是只要交个辞职报告就行了的。辞职的方式方法是这样,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2、你在没有过错在先的情况下,依法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交纳违约金的。
  3、如果你依法辞职,用人单位违法不给你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你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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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6
1.每个公司情况都不一样,这个问题你要去人力资源部问专门负责劳动关系的HR,他最有权解答你这个问题。

2.一般辞职,提前一个月就要递交辞职申请,因为这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可以招人,来填补你离职后带来的空缺,不至于导致公司速手无策,所以任何一个人性化的公司,不会因为签了合同,规定了年限,就会让你交违约金什么的,公司不缺那点钱,但是如果明确规定会赔付违约金,或者公司不正规什么的,那你就可能面临违约金的问题了,但是数额不会太大,基本都在5000以下,这个应该可以承受,毕竟你递交辞职申请以后的这一个月的工资,正好可以抵消,何况,或许还不到5000

3.老板不会太为难一个员工辞职申请的,如果你真是人才,老板很珍惜,不想浪费,那可能会百般挽留你,但是这跟那些无赖公司不一样,最大区别就在于,老板虽然挽留,但不会威胁和强迫,所以你会放心。但是如果真遇到不放人的这种情况,你就可能应该自己赔付违约金然后身退了,如果真到这个时候,可能会在违约金上有分歧,因为99%的案例都会有分歧的,这时候你就得去劳动局啥的详细咨询了。

本人,一直在韩日企业公司,前后跳槽两次,部长虽然两三次请我吃饭啥的挽留,但也没有那种诬赖搬的不让人,我相信任何一家正规企业都不会这么做的,所以你放心好了!

能告诉你的就这些了,具体事宜还是去咨询人力资源部吧,你们公司的情况你们公司人事部最清楚,在这里持肯定的态度告诉你的,都是吹牛皮的,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和单位不存在一下问题单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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