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有无行政处罚权?

如题所述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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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6
有无行政处罚权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而是在国务院成立这些部门的时候,就已经赋予了这个行政机关具有这样的权力。追问

我说的不准确,也不叫部门吧。 有这几个选项:A 国务院 B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C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D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追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
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 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 内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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