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国企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国企无故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孕妇之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工作满一年就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不满6个月的被违法辞退的时候,能领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半个月的工资。不过,孕妇也不是绝对不可以被辞退的,比如违反劳动纪律的。
一、劳动法规定国企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开除职工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国家直接领导的国有企业通常都不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如果说是国有企业辞退了孕妇,很大的可能上是当事人因为怀孕,就搞清楚自己在公司扮演的角色了,像是那种在怀孕期间迟到早退,旷工的现象也是比较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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