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需求可分为“精神上的需求”和“物质上的需求”,请对这两大需求进行分析!!

如题所述

第一部分:精神上的需求

第二部分:物质上的需求

这在我们的商学院的:
《政治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里面,都有最经典的阐述和权威的长篇的具体描述。

而今,在留学阿梅丽家之后,涉猎了一些人类学的读本。感觉上,从这方面,有更高级人类进取、进化、进步的社会科学方面的发现、挖掘、和新的发展。

特别是,抛弃以往很多,陈旧的的例子,完全结合现代社会的进步的时候,仿佛是同期声的发生,与时代的感觉产生了同频共振的相应的效果。

对于,一个正常人,必须坚持的“精神上的需求”;
和,对于,一个正常人,必须受到保证和保障的“物质上的需求”;
都,必须是同时兼顾,肥鱼熊掌,二者兼得之。
惟有偏废之时,立即,就被明确了的社会制度里面的最坚定的保守人伦的基础,抛弃进历史的垃圾堆。

在最先进的人类社会里,做了两个整年头的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学习之后,在对比了我们的状况的情况下,对于,这两个,我们的教科书和教材里,有百万字明确阐述的定义,有了更新的、全新的、最前沿的、最先进的清醒和清晰的认识。

抛弃了很多陈腐的和腐败的学说和教条主义的背弃,把全部的认识,集中到了:
人类进化;
人类文化;
人类文明;
人类社会;
人类未来的最高的高度上。

在具体的生活里,自己的思想,全部投入了只有最进化、最进步、最先进,才能保证人类社会根本存在的生活必然的逻辑。没有空虚、和虚无。

在,具体的生活的创造的伟大劳动里,为世界创造了史无前例的财富。

也是,在具体的享受人类文明的乐趣和快乐里,找到了自己毕生的追求和紧随。

为了享受到全部的人类文明的精神的财富;
为了享受到全部的人类文明的物质的财富。
坚定不移、超凡劳动,获取合法劳动所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论人的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 [作者:隋景芳] 在《主观意志与人的本性》一文中,隋景芳首次提出人的本性有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1:生与死;2:逸与劳;3:贵与贱;4:富与贫;5:美与丑;6:奖与惩;7:乐与苦。
本文继续对人的本性表现在精神上与物质上的两方面需求,作一探索。
一:人的本性需求表现在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两个方面
人的本性需求,可分作精神需求与有物质需求两个方面。人的精神需求的目标是获得精神利益。人的物质需求的目标是获得物质利益。
人的本性需求中“富”,是物质需求。因为人的本性中“生”的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是第一层次的需求。因此人只有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财富以后,最起码是衣食住行无忧以后,才能够保证人的“生”,并且继续提高“生”的质量。也只有在具有一定程度的富足的经济基础之上,人才有可能更大限度的追求精神需求。
“逸、贵、美、奖、乐”是人的精神需求。其中“乐”是精神需求的核心,“逸、贵、美、奖、乐[声色]”都是“乐”的外在表现形式。人在“生”的需求得以保障后,便会本能的尽最大努力去争取获得:“逸、贵、美、奖、乐”。人通过劳动获取财富,除了满足人的“生”的需求以外,还会以已经获得的物质财富为基础,追求获得更高层次的更多的“逸、贵、美、奖、乐”。
“富”除了本身是物质需求以外,也含有精神需求的成分。比如人们在游戏中获得的虚拟的金钱与财富,也可以使人产生精神上的愉悦;人在数着当前并不需要消费的大把大把的钞票时,或者数着存折上的数目字时,都能让人在精神上得到快感。
二: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存在两个层次
在《人的本性解析》一文中,隋景芳提出,人的本性需求存在两个层次,其中“生”的需求是人的本性的最基本的需求,是第一层次的需求。而逸、贵、美、奖、乐,是第二层次的需求。第二层次需求的核心是“乐”。
隋景芳认为,人的物质需求是第一层次的需求,人的精神需求是第二层次的需求。人只有在第一层次的需求得到最低限度的基本满足后,人才有可能追求得到第二层次的需求。换句话说,人的第一需求是“生”,人的第二需求是“乐”。“生”的需求致使人追求“富”,追求物质需求,追求获得物质利益。“乐”的需求致使人追求“逸、贵、美、奖、乐[声色]”,追求精神需求,追求获得精神利益。
“乐”的实质,即人的精神需求和获得精神利益的实质,就是通过获得“逸、贵、美、奖、乐[声色]”的外在形式,使人体内分泌更多的多巴胺等化学物质,从而使人产生快感、幸福感、满足感、成就感等精神上的感觉。
人获得的物质财富,既可以满足人“生”的物质需求,又可以同时满足人“生”的精神需求。而“逸、贵、美、奖、乐[声色]”只能够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这一个方面的需求。
三: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可以有限度的相互转化与替代
“生”,是人性存在之根本;没有“生”,便不会有其它。而在“生”这一人的第一需求受到威胁,或者人在追求提高“生”的质量时,人才会勉强接受,暂时接受,依人的本性需求不愿意接受的:劳,贱,贫,丑,惩,苦。
在现实中,人们在追求本性需求的过程中,实际上能够得到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都是有限的。社会机制能够提供给人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会随着社会制度的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社会行业的不同等因素,存在着巨大差异。当一个人在追求某一个方面的本性需求而受到社会现实的严重制约而不得时,往往会转而寻求更容易获得的另一个方面的本性需求,而以容易获得的本性需求代替不容易获得的本性需求。通俗地说也可以说成是,人在物质上得不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时,人便会更强烈的需求在精神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而当人在物质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时,他既是在物质上得到了满足,也同时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
从现实中的一些社会现象也可以看出,这种精神与物质的转化与替代现象是如何被利用的。例如,社会上的某些行业在一定的时期中,人们付出的劳动多,得到的物质收益少,人们都不愿意去做时,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往往会得到一些“精神利益”的补偿,以部分代替“物质利益”的获得。如随着“教师节”的出现,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随着“护士节”的出现,说护士是白衣天使;随着“环卫工人节”的出现,说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等等。给与所有这些美誉的出发点,也无非就是以精神利益的给与以部分替代物质利益的给与。而对于这些行业的从业者个人来讲,在高层次的物质利益得不到时,低层次的精神利益也是需要的,并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限度的替代物质利益需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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