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最近买了3台空调,放在职工食堂里用,这些空调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如题所述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因此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空调设备属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已经抵扣的需要对此部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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