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租赁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出租人是外籍,承租人是公司的,是不是要先办理合同公证才可以去办理备案?办理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我是在浦东的。

上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材料。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

2.《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3. 租赁合同(原件)

4. 出租人及承租方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涉及房东未能前来,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申请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

2、到对应的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向对应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拓展资料

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自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因申请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而自行租赁住房的,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规定,到租赁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参考资料 中国上海政府官网 中国上海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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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1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第2个回答  2020-12-09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第3个回答  2015-05-14
您好!一般情况下,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所有人(即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即可。如果您的合同属于私下签订,则需要房东带着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认证,换取正规合同后,才能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如果材料准备齐全,通常当场就能完成办理。
第4个回答  2008-05-07
按照上海市实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意见: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制度,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除应提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下列证件:
1、出租人应提交的证件
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共有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委托代理出租时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需提交的证件
境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境内单位(包括“三资”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士的护照或回乡证明;
境外单位的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按下列规定持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1、除浦东新区外、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房屋租赁(以下称涉外房屋租赁),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2、除涉外房屋租赁外的其他房屋租赁,由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3、浦东新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包括涉外房屋租赁,由浦东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租赁的,应在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天内核发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证》),并通知税务机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退还给当事人。

参考资料:上海市实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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