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按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开始15日(民事)或10日(刑事)后算。
但原告和被告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以哪个为准呢?
怎么确定对方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呢?
怎么确定对方在15日(民事)或10日(刑事)内没有上诉呢?
先谢了!
谢谢详细回答!
判决后若申请强制执行,没有时间期限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只有判决书,没有送达回证。
再说了,也看不到对方的送达回证呀。
按你的案号,可以去法院的档案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