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投资企业,如果是公对公借款,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望详细说明,谢谢!

如题所述

公对公借款不属于投资风险,而是借款风险,主要有:
1)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出借人必须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如果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
同时书面协议要尽量全面,将能够预见到的事项全部约定,以免纠纷无依据。
3)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在订立借款合同时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如果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500万元,利息1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485万元借款,如果发生纠纷诉之法律,借款人只需按实际得到的485万元向贷款人返还本金及支付485万元计算的利息。
4)注意催要,及时起诉。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要,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超过法律时效(2年)借款人没有催要的证据,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风险防范的方法有:
1)风险分散。借款不要一次到位,可以分期支付,这样,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终止。
2)风险回避。放款前期要做好调研和论证,不能因为小利而放松标准。
3)风险转移。用质押、抵押或担保方式,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或其他货币资金。
4)风险自留。使用这种方式保护主体或主要经营者,如,用分公司或子公司放款,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舍车马保将帅”。
会计处理主要是根据借款时间和收回预期,计提坏账准备。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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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2
当然是风险控制。
1、借款给对方,要看对方的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对方的坏账风险。
2、法律风险,借款合同中应对本金的使用、收回、以及收益的收回,都应有细致的约束,如果可能的话,担保、抵押应是必不可少的。
3、期间风险的控制,借款期间需对方提供其经营资料,并定期考察,检查,防止偏离。追问

如果说对你上述说的风险考虑之后,公司对公司之间应采用什么样的手续才是完善的,合法的呢?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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