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我指的是政府行文的抬头 如: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是发文机关标识。根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
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现行国务院文件的字号:22 mm×15mm(高×宽)。具体字号各行政机关可根据机关名称字数的多少来定。字体用小标宋体,显得庄重,其他字体带有某些书法艺术的成分,不适于标识公文版头。补充提供一点: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约两行),用于标识分数序号、密级和紧密程度。即使上述三项不用标识,也要留出这段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