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单位隶属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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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当地的区政府、镇政府、管委会,如果公司隶属市区,填写某某市高新区。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12404-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属企业、省属企业、地区属企业、县属企业、街道属企业、镇属企业、乡属企业、其他工业企业。 非国有工业企业,按所隶属的关系填写,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关系代码按《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填写。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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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2

民营企业没有单位隶属;

民营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但是民营企业存在行业管理的归属。如民营燃气供应企业通常归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也有民营企业加入行业协会由行业指导松散管理。

扩展资料:

民营企业的现状: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客观地说,民营企业的发展正从发展初期向发展中期转变,向着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向发展。从我国民营企业的形成来看,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是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或直接由家庭成员投资兴办的家族式企业;

二是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开办的合伙企业;

三是国营或集体企业通过买断转型的企业等。

其共同的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一个或少数投资者所有,其企业股份不断分散化、社会化。因此,民营企业从总体上看,虽然有其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社会负担轻等优势,但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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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07
填写当地的区政府、镇政府、管委会,如果公司隶属市区,填写某某市高新区。 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12404-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属企业、省属企业、地区属企业、县属企业、街道属企业、镇属企业、乡属企业、其他工业企业。 非国有工业企业,按所隶属的关系填写,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 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关系代码按《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填写。 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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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
企业隶属关系分为:
1、县(旗)属企业
2、街道属企业
3、中央属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
4、镇属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所属的镇办企业)
5、地区(州、盟、省辖市 )属企业
6、乡属企业(包括乡办企业和乡镇企业局所属的镇办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局机关办的企业)
7、其他工业企业
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办的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办的非国有工业企业,隶属关系明确的,按所隶属的关系填列,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
第4个回答  2021-04-07
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填写当地的区政府、镇政府、管委会,如果公司隶属市区,填写某某市高新区。
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
B12020-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为:属企业、省属企业、地区属企业、县属企业、街道属企业、镇属企业、乡属企业、其他工业企业。
非国有工业企业,按所隶属的关系填写,不明确的,填入“其他”一项。厂办集体工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办的集体工业企业,填入“其他”一项。
企业隶属关系是指企业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关系代码按《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填写。
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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