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重大疾病救助,国家只出台了相关大病救助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地、县自行制定。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
(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的居民 ;
(一)未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山东省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
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
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