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别人的照片以手机偷拍的方式拍下来,并发到国内知名论坛中(如某崖、某扑等)是否算侵犯了别的人的肖像权(照片清晰,可分辩出人的长像,且被拍的不只一人,知道的也不止一人),如算,请举例说明或列出相关法律条文,并解释。如不算亦同。
这几张照片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的 在公共场所拍的 且附语带有针对但不明显的语句 是否算侵权
追答不知情的情况下拍的照片,在我国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公开,只要你拍摄的内容不会损害他人名誉,一般也没有人会追究你。如果你要附的语句是会损害照片上的人的名誉的,建议最好不要发,以免惹上麻烦。
法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另外,看你的描述你的照片并不涉及裸照或一些他人的私密活动,不会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你要衡量一下会不会对他人名誉有损害,我想对照上面法条的解释你应该能够衡量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当事人的朋友、家属、客户等有看到这个帖子的可能性,乃至因为上面的事情有可能导至一些后果,所以认为发帖人隐性的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追答你要发的是当事人的什么内容呢?你可以私信发给我我帮你判断一下。你还是看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是由于的你的言论导致了直接的名誉损害,比如降低当事人在客户的信誉度,那确实会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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