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已满1年,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因为实在是呆不下去了,零时看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想过去,为了能尽快就职。但是这边单位自定的辞职要提前1个月申请。在该单位工作已经一年半多了,不卖保险也不签劳动合同

不买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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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5
你没和单位签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随时辞职。
另外你可以主张一下权利:1、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11个月的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要求单位补缴你工作至今的社保费
另外,你在该单位已经工作超过1年,且未签订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视为单位和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费为由提出辞职,要求单位支付你1个半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还有点问题,期间工资的明目有每月保险补贴200元,这样我是否就不能主张补交社保了。还一个我现在为了尽快离职,若我以不交社保为由辞职,起了结算纠纷我该去什么职能部门去主张权利

追答

保险补贴不能作为缴纳社保费的替代,发给你属于单位自愿行为,不能规避未缴纳社保费的责任。你仍可以主张权利。以社保费为由辞职,主张权利应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起诉,而补缴社保费的投诉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两部门均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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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2-25
需要,工作满一年视为签订固定期合同,所以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不过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以及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3-02-25
很多都是要提前申请的,这个和买保险不买保险无关。
第4个回答  2013-02-25
不仅不需要,还可以问单位要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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