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比例=(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
确定候选人数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差额比例。最终结果非整数时不可采用四舍五入法,而应采用“进一法”。
差额选举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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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选举
“等额选举”的对称,亦称“不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在中国,实行差额选举制是由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