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后会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4天还在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不会移交给检察院。现在,家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处理,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
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应急措施,只有来不及申请逮捕证的才暂时刑事拘留。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以上为例:
10天(公安机关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10天)
14天(复杂案件,申请期限可以延长4天,7日批捕,7+7=14天)
37天(更加复杂的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申请期限可延长到30天,7日批捕,30+7=37天)
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羁押的期限必须等到法院有了判决,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但是羁押期间的公安机关的侦查也是有期限的,过了侦查羁押期限就必须:
一,改变强制措施,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或者其他,总之要放人;
二,在期限截止之前,结束侦察,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
只有这两种选择。这个侦查羁押期限是:
2个月
+1个月(案情复杂,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个月(重大复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
+2个月(在以上2+1+2=5个月的基础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再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
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2+1+2+2=7个月内必须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否则必须放人。
最为特殊的情况——延期审理:需要公安机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不受上述7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的限制,无限期关人——但是,只有超级牛x的犯罪分子才能获此殊荣,呵呵
公安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也是有期限的(因为这时候嫌疑人可能还关着在,而且还有可能是冤枉的,所以必须提高办案效率,尽力保护嫌疑人权利。)这个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半月。
审查完了,决定不起诉或者决定起诉,不起诉的放人,起诉的,把案件移交法院,一审的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月(由省高院批准)=2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二审期限同一审。
审完,判决,有罪——移交监狱执行(枪毙的话,法院自己来),无罪——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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