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09
新颁布的兵役法,建议结合实施储备制度,民兵和预备役新的发展。现役中按照根据“兵役法”,从积极的责任士兵和军官的排放,以及其他公民在规定的年龄要求服预备役的积极义务和储备人才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公民,所有公民必须履行兵役义务;
骨干民兵和28岁的退休注册,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士兵保留普通民兵和预备役登记29 - 35岁的前军人和其他的男性公民,第二类士兵预备役
注册的储备退役士兵,在小于35岁可以参加预备役部队。
你去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武装?由预备役注册。
第2个回答 2013-03-11
新颁布的兵役法,建议结合实施储备制度,民兵和预备役新的发展。现役中按照根据“兵役法”,从积极的责任士兵和军官的排放,以及其他公民在规定的年龄要求服预备役的积极义务和储备人才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公民,所有公民必须履行兵役义务;
骨干民兵和28岁的退休注册,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士兵保留普通民兵和预备役登记29 - 35岁的前军人和其他的男性公民,第二类士兵预备役
注册的储备退役士兵,在小于35岁可以参加预备役部队。
你去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武装?由预备役注册。
第3个回答 2013-03-04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名并一体的特点。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