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责任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被打时,当事人还手制止且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即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但如果当事人的正当防卫超出必要的限度,那么当事人就属于防卫过当,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被打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当事人再还手,那么当事人有伤害别人的故意,如果对方受伤了的,那么当事人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被人殴打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被打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可由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属于轻伤的,则由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被人殴打,即便对方跑了也要及时报警,报警后警察会对打人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殴打他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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