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高考体检与军检

我是一名湖南高三理科女生,打算报考军校或国防生,现在有几个问题:1、报考军校的学生参加高考体检跟普通学生一样吗?还是说多加了内容?2、高考体检视力不达军检标准,可以参加高考后的复检吗?高考体检结果对复检有影响吗?考完后做手术或提前一个月戴角膜塑形镜使视力提升,复检可以过吗?3、测身高是在裸检时吗,差一点点可以掂脚吗?4、顺便说说湖南近几年女军校生、国防生情况吧。谢了!

据了解,从历年来的体检情况看,考生在体检前一段时间要注意饮食和锻炼,尤其是体型较胖的考生。饮食上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同时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型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
  体检过后,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体检站提出申请,重新进行复查。
  国家规定由招生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医院或体检站负责进行体检。
  主要要求:
  (1)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发生偏严偏宽、错检漏检的现象。
  (2)体验工作必须按照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各科主检医生应按体检表所列项目填写检查结果,不得减项或加项,不得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体检结论栏内,要如实写明"合格"、"合格限报何专业"、"不合格"等意见,不准擅自涂改,要有负责医师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果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
  (3)体检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体检时,要认真检查考生照片,严防冒名顶替。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要严肃处理。
  国家对报考高等学校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标准》中,对不能录取和限报专业的情况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求招生部门应向广大考生公布《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包括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患有哪些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录取?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均不能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等),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脾在肋下1公分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公分,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公分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公分以上。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或虽已治愈两年,但尿蛋白阳性,尿镜检不正常。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结核样型麻风病,经专科医生检查已治愈者除外)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l6)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地方病,能否录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克,女性考生高于8%克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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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3
如果是军校的话,除了国防大学其他的军校都是有网站的,那里面写的很清楚,会有招生的标准,很详细,原谅我无法给你网址,因为大部分军校都是有自己的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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