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于80年代1.5万元购买,子女出资1万,父母出0.5万,现在父母双亡,房屋估价为180万,另有母亲遗产30万,三个子女分,应该怎么分?
出资的子女同时是父母的主要赡养人,该子女有权先分得房屋的2/3再把剩余的遗产主要继承吗?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顺序进行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遗产继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3、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一开始是父亲,父亲死后是母亲,那1万也说不好啊。。。就是跟父母同居,就出钱买了,后来自己买房之后 母亲出了1万的装修费,按后来其他子女的话说是把之前那1万还了,但是当时我们并不知情,况且80年代的1万跟现在的一万能一样么,现在我们户口还在之前那个房
追答目前来说,不能判别当时出资是何种目的,是无法做进一步判断的。
如果抛开这个出资问题单纯看的话,在无遗嘱的前提下,三子女应当平均分配遗产。
那请问 那个占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这个多分是可以多到多少呢?
追答我只能这样跟您解答,确实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具体到个案掌握尺度不一。
需要结合具体承担赡养的情况,其余不承担赡养子女的情况,当地的生活状况等等诸多方面经过审理总重决定,我无法现在就给你一个明确的比例值。
扣减出资是扣减多少呢?80年代的1万跟现在的又不是等值。。。。
追答你出资多少扣减多少。没有证据证明你80年代的1万元是作为投资用的。法律不会支持这1万元产生的孽息、增值等诉求的。最多给你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另80年代的1万元人民币与现在的1万元人民币在币值上和理论上就是等值。
通货膨胀管不着。。。。。